索 引 号: | 769812884/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发文日期: | 2023-10-3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住房公积金关于落实利率调整工作的公告 |
霸州市住房公积金关于落实利率调整工作的公告 | ||||
发布机构: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发布日期:2023-1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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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为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工作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暂不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调整。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利率执行,即贷款利率以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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